退款政策

取消、退貨、更換、退款

1.    本公司基於便利性之取消

在某些情況下,本公司可能會視商品庫存狀況或配送業者之出貨狀態而取消購買人之訂單。此外,如購買人於使用本服務時有任何被禁止之行為或其他不當行為,本公司得取消該購買人之訂單,並有權就與購買人間之買賣契約為解除、終止或其他適當之處置。

2.    購買人基於便利性之取消

2.1 一般原則

原則上,基於購買人自身因素(包括下單錯誤、對規格之誤解等)所提出之訂單取消申請,恕不受理。但僅於本公司認定存在特殊情形時,得作為例外而同意取消。

2.2 出貨前之取消

如本公司例外同意於出貨前取消訂單,退款將依第2.4條之規定辦理。

2.3 出貨後之取消(拒收)

如本公司例外同意取消已出貨之訂單,購買人應於配送時拒絕收貨。

・如商品已被簽收,或購買人未依本公司事前指示而逕自退回商品,恕不受理取消。

・因拒收所產生之退貨運費、關稅及其他一切實際發生之費用,均由購買人負擔。

2.4 退款方式

於例外同意取消之情形,購買人得自下列退款方式中擇一:

(1) 以商店購物金全額退款

全額付款金額(100%)將以本網站可供日後購物使用之商店購物金形式退還。

(2) 退回原支付方式(扣除實際費用)

退款將退回至購買時所使用之原支付方式。在此情形下,退款金額為總付款金額扣除相當於金流手續費、寄送及退回運費、關稅,以及因取消所產生之其他一切實際費用後之餘額。

本條不適用於依適用法律行使法定撤回權之情形。

3.    退貨

3.1 受理條件

原則上,商品送達後,基於購買人自身因素之退貨恕不受理。但僅於同時符合下列全部條件,且經本公司同意者,得作為例外予以受理退貨:

・自商品送達日之次日起算14日內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商品未使用、未開封,且與送達時狀態相同,並完整保留原始包裝。

3.2 費用負擔

退貨所需之一切實際費用,包括退貨運費、包裝費及關稅等,均由購買人全額負擔。如購買人以到付等方式,將運費向本公司收取之方式退回商品,本公司得自可退款金額中扣除實際退貨運費及相關費用。

3.3 退款處理

於確認退回商品狀態後,本公司將依第2.4條之規定(以商店購物金全額退款,或扣除實際費用後退回原支付方式)辦理退款。

本條不適用於依適用法律行使法定撤回權之情形。

 

僅適用於美國購買人:將收取相當於銷售價格20%之取消手續費。該取消手續費包含退貨往返運費,以及本公司或其配送業者代購買人所支付之任何關稅或通關費用。如仍有餘額,將於本公司確認收妥退回商品後予以退款。

 

4.    更換

僅於商品送達後之次日起算14日內,發現商品於送達時即有損壞、存在瑕疵,或配送錯誤商品之情形時,方得申請更換。僅因製造或運送過程中產生之一般性磨損或損傷,並不足以使商品被視為瑕疵品或損壞品。欲申請更換之顧客,應將商品瑕疵或損壞部位之照片寄送至指定聯絡方式。於確認符合更換條件後,將開始辦理更換手續;惟如本公司於合理努力後仍無法取得可供更換之商品時,本公司得改以退還商品購買價金代替更換。本公司將負擔就更換所涉退回及重新寄送之運費、消費稅及關稅等費用。

5.    退款

原則上,退款將於確認欲退貨或更換之商品狀態後,以與購買時相同之支付方式辦理。請注意,退款作業需一定處理時間;惟如本公司未實際收妥欲退貨或更換之商品,則無法辦理退款。